據(jù)媒體報道:日前,于1996年到1999年伙同男友法子英采取“仙人跳”的方式先后殺害七人、逃亡23年的女犯罪嫌疑人勞某枝在廈門警方的“云劍行動”中,被思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通過大數(shù)據(jù)信息研判抓捕成功。這一消息引起了轟動,被視為我國近年來刑偵戰(zhàn)線上獲得的又一重大勝利。
對于“仙人跳”這個詞匯,一些對法制新聞關(guān)注較少的朋友比較陌生,有的甚至以為跟“放白鴿”是一回事,本期的敘詭筆記,筆者就來幫您分清這二者的區(qū)別,以及通過清末民初的筆記來說一說中國歷史上“仙人跳”犯罪最嚴重時期的歲月往事。
一、“錦鳳樓”上的圈套
首先應該闡明的是:“放白鴿”和“仙人跳”雖然在手法上有類似之處,但卻是完全不同的兩種犯罪形式。“放白鴿”是指詐騙團伙以婚姻為名嫁出“女兒”,收受彩禮之后,一走了之;而“仙人跳”按照《清稗類鈔》中的釋義,則是“男女協(xié)謀,飾為夫婦,使女子以色為餌,誘其它之男子入室。坐甫定,同謀之男子若飾為夫也者,猝自外歸,見客在,則偽怒,謂欲捉將官里去。客懼,長跽乞恩,不許,括囊金以獻,不足,更迫署債券,訂期償還,必滿其欲壑,始辱而縱之去。謂之仙人跳?!?/p>
不知您看明白沒有,這兩者雖然都是犯罪團伙利用男女之事詐騙錢財,但最大的區(qū)別在于,前者是“明媒正娶”,后者是“撞破奸情”,如果說前者是“文騙”的話,后者則是“武騙”。
“放白鴿”和“仙人跳”在形形色色的各種騙局中,都被歸入“色騙”,在我國有悠久的歷史,在宋代叫“美人局”,在明代稱“扎火囤”,凌蒙初在《二刻拍案驚奇》中曾作詩一首專說此事:“睹色相悅?cè)酥椋瑐€中原有真緣分。只因無假不成真,就里藏機不可問。少年鹵莽浪貪淫,等閑踹入風流陣。饅頭不吃惹身膻,世俗傳名扎火囤?!钡搅饲宕艅澐殖蓛深?。
《右臺仙館筆記》記道光季年發(fā)生的一起非常典型的“仙人跳案件”:

吳江有個姓顧的書生,因為應試赴蘇州,寓居吉利橋畔。吉利橋旁邊有間茶肆名曰“錦鳳樓”,飯后無事,顧生偶往吃茶,進去之后發(fā)現(xiàn)客滿,只在角落有一張桌子,有一名老婦偕一少婦共坐,“無他客”。顧生便在那張桌前坐下?!皨灱磁c顧閑話,久之頗浹洽?!崩蠇炚f:“此間茶無味,郎君如有興,何不同至我家,當烹佳茗相待。”顧生欣然從之。與老婦歸家,上得樓去,樓上陳設頗為精雅。當時正值鴉片煙盛行,臥榻之上煙具存焉,老嫗請顧生試嘗之。顧生辭謝,老嫗一邊勸他說“偶然游戲,何妨為之”,一邊命少婦燒煙奉客。顧生只好登榻,老嫗幫他脫了鞋,說:“任意眠坐,無拘束也,老婦有事且去?!闭f完下得樓去。沒多久,樓下突然傳來激烈的叩門聲,少婦遽起下樓,顧生覺得疑惑,輕輕地跟在她身后下了樓,并躲在暗處。只見那少婦開了門,頓時有男子三十余人沖進來,問人在何處,少婦說“在樓上”。這三十多條大漢跟在少婦身后登上樓去,顧生趕緊趁機溜走。“蓋蘇俗往往有以婦女為鷂者,少年子弟誤入其中,必盡取其服物,且迫使書借券,或數(shù)十千,或數(shù)百千,乃始釋之,諺謂之‘仙人跳’?!?/p>
《清稗類鈔》對“仙人跳”的犯罪手法進行了詳細的分析:這樣的犯罪多是“集黨以為之者”。具體犯罪時分成三批:第一批包括作為誘餌的美麗少婦,以及創(chuàng)造詐騙目標不得不走入圈套的環(huán)境——以顧生為例,“錦鳳樓”之所以客滿而只空一桌,恐怕那些占座的人都是犯罪團伙成員,“先使女子引誘男子,與之周旋”;等到目標上鉤,第二批成員上場,“其黨十數(shù)輩,各攜武器,追蹤而尋獲之,聲勢洶洶,不可向邇。佯稱妻為所污,非死不可,否則汝既愛之,汝可買之,并須賠償平日一切費用,否則決不再留此被污之婦云云,男子或稍抗拒,則偽為夫者必連聲喝打”;第三批扮演“調(diào)解人”這時出場,“竭力勸解,迫令男子獻金,并將其衣服及隨身所有者悉數(shù)括之而后已”——能從這一系列精心編織的圈套里逃出生天,不能不說是顧生的機敏和好運氣使然。

二、“十數(shù)炮船”圍剿犯罪團伙
“仙人跳”犯罪的猖獗,在清末民初達到了中國歷史上的最高峰,筆者在清代學者歐陽昱所著筆記《見聞瑣錄》中找到了一些敘述其情狀的文字。由于歐陽昱本人曾經(jīng)在蘇浙一代長期任幕僚,所以他所記很多都是任職期間的實錄,真實可信。

從記錄中可以發(fā)現(xiàn),“仙人跳”的犯罪主要集中在揚州、高郵、邵伯、淮安、清江、宿遷、沭陽等地。先說揚州,當?shù)赜幸话嗝狡?,介紹外地客人到本地結(jié)親,看上去很規(guī)矩,把外地客人帶到女方家里,有戶有產(chǎn),客人自然放心。等交了彩禮把女子領(lǐng)回家,短則十天,長則一月,突然有人找上門來,問為什么把自己的妻子拐賣到此地,并指責客人是拐子。客人很震驚,說有戶口和媒人可憑,但尋媒婆則杳無蹤矣,尋那女子的“娘家”,“原宅則虛無人矣?!边@一下,女子的“家眷”可算得了理,“愈罵客為拐子,必欲扭之見官,復有一班人從旁勸解,客膽小者,不惟還其人,且須出英蚨求寢事”——“英蚨”即鷹洋,“寢事”乃息事寧人之意。
當然,也有特別強硬的客人,就是要掰扯個清楚的,那些“家眷”就真的去告官,而晚清官府,好一些的辦事因循,更多的干脆指望官司賺錢。既然被告在外地,那么吃的只能是本地的原告,“門丁差役,需索過多,非一二百金不可”。這樣幾年過去,耗去數(shù)百兩銀子而官司依然在打。歐陽昱在揚州任幕僚期間,見過一個案子,因為事涉兩地,“兩縣文移提問,兩處衙門及道途費用,兼延累四年未結(jié),聞客僅中人產(chǎn),已去其半矣”!
但是,揚州這樣的情形還算是好的,真正可怕的是高郵、邵伯、淮安、清江、宿遷、沭陽一路,那里的“仙人跳”是真的“見血”,“無賴子數(shù)十成群,帶刀劍洋槍”,一旦碰上不肯歸還誘餌、更不肯出銀子了事的客戶,則直接毆打。對于那些一開始并不愿意當誘餌的婦女,“即褫其衣,鞭打,香燒身無完膚,必得允而后止”。
而漢口以上,天門、沔陽、沙市、樊城一路的“仙人跳”,竟比前面幾個地方還要兇狠可怕。犯罪分子團伙作案,對于不肯聽話的客戶,毆打就不用說了,而他們對拐來做誘餌的婦女,兇殘至極,“路逢親戚不敢認,認則夜必褫衣毒打”。有一位婦女做誘餌后,因為良心發(fā)現(xiàn),把真相告訴買主,消息走漏,“此輩夜遂入屋攫出,寸斬門首而去”。買主十分悲憤,控于官府,但過了很久,“真兇迄不能獲”。
造成這種為非作歹之徒橫行世間的情況,歐陽昱認為直接原因是官府的制度缺陷。按照大清律例,這樣的案件“六月緝?nèi)瞬坏?,為頭參;再六月,為二參”,照規(guī)矩四參就要革職,但很多地方官都是署理(清制,署理期限不得超過一年),“至二參已罷任矣”。接任官接手上一任留下的積案,“仍從頭算起,至二參仍解職矣”……有的官員是實任官,至二參拿人不到,則又夤緣上司,調(diào)往他縣,還是能夠免責。所以這一類案件,至四參而革職者,百中無一。是故歐陽昱痛心地說:“設法非不嚴,其如巧徑太多,遁于法外何?所以因循諉謝,此風日熾也?!?/p>
當然,也有些認真辦事的賢能知縣,志在為民除害,一定要破獲“仙人跳”犯罪集團,卻也沒有那么容易,因為此輩兇悍異常,派上十幾個捕快去擒拿,“必格斗殺傷捕役”,若遣百余人往,“則又遠飚數(shù)百里外”,所以哪個地域碰上這種案子,都讓地方官頭疼不已。歐陽昱認為:“非大吏關(guān)心民瘼,不分畛域,勒限營伍,協(xié)同捕役嚴緝,其害實未易除。”
也真有“除”成功的。前面談到那伙把泄露真相的誘餌“寸斬門首”的犯罪團伙,在作惡無數(shù)之后,突然遭到了覆滅。有一天,他們劫持了一個漂亮的婦人,在距離漢口五里的僻靜處泊船,然后也是張狂,放松了警惕,一起登岸買酒肉,小船上無人看守?!芭加行≈圻^此,驚見獨一美婦在艙中,探首問之,聲為同鄉(xiāng)”,婦人把自己的遭遇告訴了船家,而且打開艙板給他看,“皆刀槍”,然后淚眼婆娑地讓船家趕緊離開,“勿言,恐遭戕殺”。而小舟主人卻有一顆俠義之心,急放舟至漢口,把情況告訴江營?!鞍?,此輩皆歸,飲酒俱醉。二更后,營官駕十數(shù)炮船圍之,岸上屯兵數(shù)百,防其逸逃,遂一一就擒,交縣嚴鞫,直認殺死數(shù)婦女,擄劫數(shù)十婦女,輾轉(zhuǎn)售賣,可得銀數(shù)萬兩。審實,皆正法?!?/p>
三、罕見的“用智不用力”案件
民國初年,社會動蕩,“仙人跳”的案件依然高發(fā),而上海由于商業(yè)發(fā)達,富商富戶很多,也就成了騙子們施用此術(shù)的“重災區(qū)”,特別是“上海大世界”和一些影劇院,活躍著特別多的“白鴿”和“仙人”。很多關(guān)于那一時期的回憶錄,對此類事件都有所提及。
在諸多的民國史料中,筆者發(fā)現(xiàn)了一則雖然屬“仙人跳”,但用智不用力的罕見案例:上海有個姓朱的顏料商,資本雄厚,缺點是特別好色。有一天他到一家戲院看戲,見隔座一位女子,仆婦環(huán)侍,氣象華貴,儼然大家氣派。朱某正尋思怎么與她搭上話,忽見女子袖中一條絲巾落地,朱某趕緊撿拾歸還。女子亦落落大方地鳴謝而納于懷,并向朱某投來一瞥,朱某自然以目光相答。散戲后,女子登車而去,朱某猶翹首目送。這時,忽然一個小馬夫過來告訴他,此女即某里某號某公館的姨太太。
次日午后,朱某按照小馬夫告訴他的地址去尋訪,果然見門上高懸“某某某公館”的字樣,唯獨大門緊閉,毫無所見。朱某正在門口徘徊,不知如何是好,忽然抬頭見窗口斜倚一人,正是昨天在戲院所見之女郎。她向朱某頻送秋波,并命小婢開門引路。朱某入其室與之交談,方知其夫是前清的“某大人”,此“大人”在滬上有類似的小公館四五處,姨太太也很多,根本“周照”不過來。朱某一聽大喜,認為自己找到了乘虛而入的機會。
此后,朱某經(jīng)常來這座公館,見此女郎的女友甚多,多是珠圍翠繞,雍容華貴,且對朱某都不躲避,朱某便跟她們一起叉麻雀、玩撲克、斗牌九。有一次朱某收賬回來,路經(jīng)其地,便進公館找女郎,見其他的女友也在,賭局剛剛開始,便說自己今天錢多,賭一把大的。正在“青龍白虎”興高采烈之時,一個小婢提著茶壺急匆匆跑來說:“少奶奶不好了,老爺回來了!”女郎趕緊讓他到婢女房間躲避。朱某聽從他的話,戰(zhàn)戰(zhàn)兢兢地躲在婢女房間。一會兒果然隱隱約約聽到所謂老爺者的說話聲音,婢女對朱某說:我們老爺脾氣不好,隨身帶槍,鬧不好真有可能殺人,你趕緊跳窗逃吧。朱某抱頭鼠竄而去,連裝滿錢的皮包也沒有拿。
次日,他復往訪問,但見公館大門緊閉,等候良久也不見人出來,連續(xù)幾天皆是如此,打探才知道,女郎、女郎的女友、婢女以及那個“老爺”,都是“仙人跳”的詐騙團伙成員,從一開始就給自己布下了局,就等他收賬后那個厚厚的皮包呢!
總的來看,民國后的“仙人跳”,整體上還是“文明”了許多,至少不是明火執(zhí)仗的搶劫了……筆者上學時看法制文學,雖然見過一些“仙人跳”的案例,雖然也充斥著野蠻與訛詐,但基本上是財來局散,圖財不害命——從這個意義上講,法子英和勞某枝當年的行徑真是令人不齒,也難怪后者逃了二十年都逃不掉,正像戲詞里說的“法網(wǎng)恢恢,正為爾等所設”吧!
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