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紐約時報報道,美國一男子2008年殺子后獲得兒子的人壽保險金70萬美元,2013年因此被捕入獄,獲刑15年。本周,他再次被起訴,檢方指控他于1991年同樣為了保險金而殺妻。陪審團判其罪名成立。
59歲的卡爾·霍爾格·卡爾森(Karl Holger Karlsen)2013年被控在紐約塞內(nèi)卡瀑布城謀殺兒子李維·卡爾森,因此被判15年徒刑。這一判決讓警方對其妻子30年前的死因產(chǎn)生了疑竇,于是展開調(diào)查。
1991年元旦,卡爾森的妻子,30歲的克里斯蒂娜死于家中木板圍閉的廁所失火。事后,卡爾森從妻子的人壽保險中獲得了21.5萬美元的賠償,然后帶著兒子搬到塞內(nèi)卡瀑布城。
本周一,陪審團判決卡爾森殺妻罪名成立——他有意圍閉廁所,然后在通道口縱火。
克里斯蒂娜的母親梅爾策在法庭見證了判決,她說:“我就知道他和我女兒的死有關(guān),作為母親,我有這種感覺好多年了?!?/p>
根據(jù)法庭文件,卡爾森的兒子李維在2008年買了保額70萬美元的保險。很快又簽署文件,讓父親成為自己死后的唯一受益人,簽字時父親在場。
簽字幾小時后,李維的尸體就被發(fā)現(xiàn)倒在父親卡爾森車庫里一輛卡車的輪下。發(fā)現(xiàn)者是李維的后母、卡爾森的妻子辛迪·卡爾森。
起初,警方認(rèn)為這是一起事故。但在2011年,辛迪發(fā)現(xiàn)丈夫給自己買了保額120萬美元的保險,感到警惕。
于是辛迪同警方合作,戴上竊聽器,誘使丈夫承認(rèn)三年前是設(shè)局讓卡車碾倒兒子。2012年,卡爾森被控殺子,罪名成立后他提出上訴被駁回。
本周殺妻罪名成立后,卡爾森再次提出上訴。
梅爾策表示:“30年來,我們一直在等。我一直祈禱,因為我知道和他有關(guān),我相信上帝不會放過他。”
編譯:南都記者 方軍
編輯:方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