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環(huán)球網(wǎng)科技綜合報道]日前,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在官網(wǎng)上發(fā)布與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、北京市經(jīng)濟和信息化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的《北京市自動駕駛車輛道路測試管理實施細則(試行)》,此次《實施細則》修訂的最大的特點,是北京首次允許自動駕駛車輛進行載人和載物測試,這是繼廣州、上海后第三個一線城市開放自動駕駛載人測試。

《細則》要求,自動駕駛測試車輛應能夠即時由自動轉(zhuǎn)換為人工駕駛模式,測試方還應為每輛測試車購買保額不低于500萬元的交通事故責任保險,或提供不少于每車500萬元的自動駕駛道路測試事故賠償保函,并提交《測試主體賠償能力自證明》。
在人員安全保障方面,《細則》允許測試方招募志愿者進行載人測試,但志愿者應年滿18歲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身體健康;測試自動駕駛載人載物的駕駛員應完成同款車型不少于100小時一般性道路測試。此外,開展載人測試且測試車輛座位超過7座以及開展載物測試,應在聯(lián)席工作小組認定的封閉測試場進行充分的實車半載及滿載測試。申請進行載人或者載物測試的要分階段進行測試。
在測試場地方面,《細則》要求測試方需選擇在聯(lián)席工作小組認定的自動駕駛車輛封閉測試場地,采用實車或?qū)嵻嚰臃抡鏈y試方式完成一定里程的測試。同批次車輛應完成累計不少于5000公里的自動駕駛測試,其中每車不少于100公里且至少有1輛車完成不少于1000公里的自動駕駛測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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