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11日,《中國紀檢監(jiān)察報》刊文剖析浙江省麗水市原副市長林康嚴重違紀違法案。
文章介紹,一次,某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齊某某想拿下某廣場項目,對林康表示要是賺了,送他4000萬元。林康直言不要那么多,有2000萬元養(yǎng)老就夠了,最終雙方“各退一步”在3000萬元上達成共識。

林康1962年出生于一個干部家庭,1980年參加工作,成為青田縣新華書店職工。1981年,林康通過自學考上麗水師范??茖W校,還在學校入了黨,畢業(yè)后進入麗水地區(qū)文化廣播電視局工作。
據(jù)報道,那時的林康積極上進,很快得到同事的認可和組織的信任,1986年被提為副科,1989年轉為正科,1997年被提拔為副處。
2001年,林康調(diào)到松陽縣工作,先后任常務副縣長、副書記、縣長等職,歷時10年8個月。這個時期,麗水市民間投資開始活躍,各種投資集資渠道不斷出現(xiàn),林康也逐漸產(chǎn)生了為自己的晚年生活、為兒子的將來多聚點財富等想法。
從2003年開始,林康先后參與了多個商人的項目集資,本金從起初的20萬元,增至70萬元,再到400萬元。而這些所謂的集資,有的年利率高達50%,有的在本息付清數(shù)年之后,老板還以補貼為名送上巨額“紅利”。
“政事兒”注意到,林康還沉迷炒股。
2011年底,林康調(diào)任景寧縣委書記。在景寧,林康結識了一名“新朋友”——某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齊某某。根據(jù)法院判決,林康受賄總金額中約四分之三都來自這位“朋友”。齊某某不僅激起了林康的強烈斂財欲望,還為他炒股提供了大額資金來源。
2013年上半年,林康以購房為名向齊某某提出借錢,齊某某很快打給他300萬元。2013年下半年,齊某某盯上了景寧縣某廣場開發(fā)項目,次年成立某投資公司,并提出送給林康1000萬元干股。
“我知道他是想讓我?guī)椭庙椖?,盡管這事有難度,但是1000萬元的誘惑力確實大啊,這白花花的銀子,太吸引人了。想想自己一輩子也賺不了這么多錢,有了這筆錢,什么都不缺了?!绷挚嫡f。
其后,該項目進展順利,2017年8月,齊某某又到林康家中給他送上400萬元。
除了利用自有資金炒股,他還向老板借資炒股,曾向商人吳某某借資1000萬元,用了半個月,還向紀某某借錢2000萬元,用了5個月。早些年,他謹慎操作,盈虧基本持平。但到了2017年底和2018年,林康聽信了幾個所謂的“內(nèi)部消息”,輕信買入,一買就被套,被套又想翻身,然后越陷越深。
據(jù)介紹,林康第一次收受齊某某300萬元賄賂時,“取舍艱難,不拿失落,想拿又怕燙手”,懷著復雜的心情收下。當齊某某表示某廣場項目要是賺了,送他4000萬元時,他直言不要那么多,有2000萬元養(yǎng)老就夠了,最終雙方“各退一步”在3000萬元上達成共識。但事后他又害怕了,畢竟這筆錢金額太大了。想到馬上就要到人大工作,接著就面臨退休,船到碼頭車到站,收了這筆資金如僥幸過關,晚年就能衣食無憂,于是他把心一橫,收下了。
2016年,林康任麗水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,次年轉任麗水市政府副市長。
2018年12月,林康被查,今年6月被“雙開”,經(jīng)查,經(jīng)查,林康喪失理想信念,毫無黨性原則,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,多次與他人串供,轉移、藏匿涉案物品,對抗組織審查;違反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違規(guī)收受貴重禮品;隱瞞不報以他人名義持有巨額股票等事項,在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;沉迷炒股并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巨額錢款,長期違規(guī)從事營利活動;經(jīng)濟上貪婪,利用職務便利為私營企業(yè)主謀取利益,肆無忌憚進行權錢交易,收受巨額財物。
11月22日,林康因犯受賄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;對其受賄所得予以追繳,上繳國庫。
林康簡歷
林康,男,1962年10月出生,漢族,浙江青田人,1980年12月參加工作,198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(chǎn)黨,中央黨校大學學歷。
1997.12-2005.09,歷任麗水地區(qū)(市)協(xié)作副主任、招商局副局長、黨組成員,松陽縣委常委、副縣長,松陽縣委副書記、政法委書記;
2005.09-2011.11,任松陽縣委副書記、代縣長、縣長;
2011.11-2016.03,任景寧畬族自治縣委書記;
2016.03-2016.11,任麗水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、景寧畬族自治縣委書記;
2016.11-2017.04,任麗水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;
2017.04-2019.02任麗水市政府黨組成員、副市長;
2018.12-2019.06接受紀律審查、監(jiān)察調(diào)查;
2019.06被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
資料來源:《中國紀檢監(jiān)察報》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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